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黄君)近日,海口一驾驶人因“隔夜酒”驾车上路引发交通事故,被海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美兰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
6月25日7时51分,该大队接到报警,美兰区海甸五西路与春华南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交通事故。执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在对肇事车辆驾驶人刘某福进行询问时,察觉到其身上带有明显酒味,初步怀疑其涉嫌酒后驾驶。
民警现场对刘某福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为固定证据,民警依法将刘某福带至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司法鉴定,刘某福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14.34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我明明是昨晚喝的酒,睡了一觉怎么还能测出这么高的酒精值?”面对检测结果,刘某福懊悔不已。刘某福称,前一日因劳作疲惫,他和同事在晚饭后饮酒放松,本想着休息一晚便能代谢完体内的酒精,次日一早便驾车搭载同事外出务工,途中酿成交通事故。
交管部门依法吊销刘某福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