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唐子羚)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仅用3天执结一起35万余元涉企工程款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该案系一起涉企合同纠纷。屯昌法院判令某工程技术公司向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35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某工程技术公司未按期履行义务,海南某建筑工程公司向屯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等全部财产线索进行筛查,并迅速采取线上冻结措施。在司法震慑下,某工程技术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法官,主动说明企业实际经营现状,称企业处于关键项目投标窗口期,账户冻结、被执行人信息公示会直接导致企业投标资格受限、商业信誉受损,将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请求法院给予协调处理。法官坚持法理兼顾、刚柔并济的办案原则,释法明理,督促企业主动履行债务;同时,充分考量企业实际困难,引导企业快速筹措资金、结清案款。在法官的积极引导与法律震慑下,被执行人认识到履行义务的重要性,迅速筹措款项,足额缴纳35万余元执行案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