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覃创源 董林
一个孩子负气出走在路边哭成泪人,一个孩子偷偷卖掉父亲的手机换钱……6月10日深夜,东方市公安局八所派出所接连处置两起涉未成年人警情。民警在调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同时,也当起了“家庭调解员”,通过耐心沟通和法治教育,引导孩子认识错误、帮助家长反思教育方式,让两场“亲子风波”最终平息。
负气离家出走
男孩在街头哭成泪人
“有个小孩一直蹲在路边哭,身边也没有大人,你们快过来看看。”当天22时10分,一通求助电话打进八所派出所,报警人方先生语气急切。
民警沈大为和辅警文世友赶到现场时,发现一名孩子蹲在路边低头抽泣,方先生守在一旁。“我看到他一直在哭,问什么都不说,担心出意外就报了警。”方先生说。
“别害怕,有什么事和警察叔叔说,好吗?”文世友蹲下身轻声安抚,和孩子耐心交流,但孩子依旧沉默不语,只说自己姓吉。细心观察中,民警发现孩子衣服上印有“东方市第六小学”字样,顺着这一线索,民警很快联系上其父亲。
“我现在不在东方,孩子的妈妈和哥哥快急疯了,正在四处找他呢。”小吉的父亲在电话里告诉民警,孩子当天在课外班与老师发生争执,回家后又被母亲批评了几句,就赌气离家出走了。
确认家庭住址后,民警驱车将小吉送回家中,但小吉的妈妈还没回到家,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了她,并借机与孩子和家人开展了一次简短却深入的沟通,既引导孩子表达情绪,也提醒家长注意教育方式中批评的尺度与倾听的温度。
“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沈大为说,青春期的孩子情绪比较敏感、自我意识增强,简单的批评指责容易引发逆反心理。家长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学会倾听和理解,多站在孩子角度思考问题。
“我都担心坏了,谢谢你们把孩子送回家!”小吉的妈妈在电话中不住地感谢民警,同时也表示当时是因为太着急才说了重话,没想到会让孩子产生这么大的情绪反应,并表示以后会注意说话方式,多给孩子表达的机会。“以后一定好好跟孩子沟通,不再一着急就吼他。”
趁父亲睡午觉
“熊孩子”偷卖手机换钱花
“我儿子偷偷把我手机卖了,麻烦你们快来处理一下!”22时45分,沈大为和文世友刚处理完上一起求助,又接到了市民刘先生的警情。
几分钟后,民警匆匆赶到琼西路的一家手机店。刘先生站在店铺前,脸色铁青,他身后的“高价回收一切手机”的招牌格外醒目。
民警经询问了解到,刘先生平时经营餐饮生意,工作比较繁忙,经常早出晚归。当天,他发现家中一部备用苹果手机不见了,他翻遍家中每个角落都找不到。经反复追问,12岁的儿子终于承认,3天前趁刘先生午休时将手机拿走,并以11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手机回收店。
“就是这部手机,手机里有很多我做生意的重要资料。商家明知道他是未成年人,还收他的手机,这做法对吗?”刘先生指着其中一部墨绿色的手机,情绪激动地说。他要求店家退还手机,店主则以“交易完成、手机已刷机”为由拒绝。
此时,孩子小刘也在母亲的陪同下赶到手机店。面对民警的询问,小刘承认在网上学习如何退出手机ID账号,并趁父亲睡觉时拿走手机换钱花。随后,民警对该店的台账进行核查,发现店家未对此次交易进行登记。店主承认收购手机属实,但表示手机已刷机,无法恢复原有数据资料。
“未成年人出售贵重物品,经营者应核实监护人是否知情同意,不可为促成交易而忽略自身责任。”文世友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向店主和刘先生阐明相关法律规定。文世友表示,小刘年仅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店家在交易过程中未履行必要审核义务,存在明显疏漏;而刘先生作为监护人,亦未尽到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日常教育引导之责。经过近半个小时耐心协调,店家同意无条件归还手机。
刘先生接过失而复得的手机,连声向民警道谢。民警也叮嘱他今后务必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多陪伴孩子,关注其心理需求与行为动因,帮助孩子建立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正确的是非观;同时提醒店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者责任,杜绝类似交易发生。
离开店铺时,民警将小刘叫到一旁开展法治教育。“没有得到允许擅自拿走并出售他人财物,是盗窃行为。”沈大为语重心长地告诫小刘必须遵守法律规则,做事情之前要先考虑后果,“哪怕是你爸爸的手机,也不能擅自处置。你已满12岁,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小刘则低头攥着衣角,声音微颤:“我……我知道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