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定安警方对一名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一人死亡的男子进行了刑事拘留。
据了解,5月1日凌晨0时4分,陈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塔龙线雷鸣镇红岸村路段,转弯时低头查看手机,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电驱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当时,摩托车驾驶人正坐在车上。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陈某某担心自己酒后驾车被查处,未停车查看伤者情况、未保护现场,驾车逃离现场。
陈某某驾车逃逸后内心极度恐慌,在当日凌晨0时25分拨打110报警电话主动投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对陈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7mg/100ml。后经血液酒精浓度鉴定,陈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128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经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调查认定,陈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驾驶时存在分心驾驶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陈某某为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陈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陈某某已被定安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