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人民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执结涉及多名村民、持续十余年的土地纠纷系列案件。
2015年1月1日,该系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某村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依法取得案涉土地使用权。然而,以陈某安等人为代表的当地村民认为,该土地系其祖辈开荒所得,村委会系违法发包,多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但未获支持后强行占用土地至今。申请执行人在数年间与占地村民协商无果,于2024年通过法院诉讼确认自身合法权益。
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东方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东方市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张贴公告,但被执行人陈某安等人对生效判决不服,对法院执行工作持强烈抵触情绪。
为妥善化解矛盾、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东方市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多次联动天安乡政府深入村居开展协调工作。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部分占地村民逐渐理解并配合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顺利收回部分被占土地。由于陈某安等5名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法院在反复劝导无果后,决定对其侵占的土地进行强制执行,并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及“三同步”预案。
今年5月21日,在省二中院等职能部门配合下,东方市法院对该系列案件开展了强制执行工作。面对强大执行力量,深知自己理亏的被执行人在执行干警与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并与申请执行人就部分争议土地的后续使用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现场工作人员合力腾清了涉案土地上剩余的林木、简易房等附着物,将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