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高空抛物损坏如何维权?
三亚陈先生咨询:我将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地面停车位,次日发现车顶被砸出一个大坑。我立即报警并联系物业公司,因该楼栋未安装高空摄像头,无法锁定具体是哪家住户高空抛物造成的。请问,我能否要求物业公司或整栋楼的业主赔偿?
解答:您可以要求可能加害的住户给予补偿,若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出警记录;同时,向物业公司申请调取周边监控,即便无高空摄像头,楼栋出入口、电梯等位置可能有线索。若仍无法锁定,可将该楼栋可能抛掷物品的住户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按份补偿。此外,物业公司未安装高空监控、未设置警示标识、日常巡查不到位,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建议您先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不成再启动诉讼。
广场舞噪声扰民如何维权?
海口谢女士咨询:我家小区对面的公园广场上,每晚都有一支约30人的广场舞团队使用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导致我家老人无法正常休息、孩子无法专心学习。我多次与领队沟通。对方称“公园是公共区域,我们跳舞合法”。请问,我该如何有效维权?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广场舞使用的音响设备若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限值,即构成噪声污染。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您的维权策略:第一,连续多日使用手机分贝测试App或委托环保部门检测噪声值,保存录音录像;第二,联合其他受影响的邻居共同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反映,要求协调广场舞团队更换场地、调低音量、调整时间;第三,每次噪声出现时拨打110报警,要求警方出具书面警告,多次警告无效可要求处罚;第四,若行政途径无效,可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侵权诉讼,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健身房转让会员卡
可收取高额手续费吗?
海口周先生咨询:我因工作调动要离开本市,有一张还剩8个月有效期的健身会员卡。我想将会员卡转让给朋友。健身房要求收取“转让费”800元。我查阅了合同,其中确有“转让需支付转让费800元”的条款。请问,健身房收取800元的转让费合理吗?
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转让会员卡属于消费者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健身房收取的费用应与其实际成本相当,通常仅为几十元。800元明显超出合理成本,涉嫌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您的维权措施:第一,与健身房协商,要求其按实际成本收取转让费,并出示成本证明;第二,向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其利用格式条款不当牟利;第三,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条款显失公平而部分无效,判令健身房按合理标准收取转让费。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李成沿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