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黄君
“你知不知道逆行很危险?要是对面有车过来没来得及看到怎么办?”4月27日,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在海口椰海大道十字路口人行道上逆行时差点蹭到路人,被执勤交警拦住。面对交警的追问,男子称自己家就在旁边,为省时间只是逆行一小段路,觉得车辆不多影响不大。
逆行是违法行为,不仅降低道路通行效率,还易引发交通事故。连日来,记者跟随海口交警在路面上执勤看到,一些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为图方便,在车流人流中逆行,险象环生。
现场:
骑行人逆行还找借口,被交警当场警告处罚
4月27日17时许,海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在吾悦广场附近椰海大道路段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此时一名男子逆行看到交警准备掉头驶离,被交警拦了下来。
“你刚才逆向骑行,多危险啊,现在车还不算多,要是车多避让不及,后果不堪设想。”在交警警示教育后,骑行者李先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再也不会逆行了。
没多久,骑行者王女士试图逆向穿行,被执勤交警及时拦下。王女士称不知道这是逆行。
“逆行一小段而已不会有事!”“赶时间,靠边行驶注意点就好!”“掉头的地方很远,逆行不用绕远路!”……被交警查处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都为自己逆行找借口。
当天,李先生、王女士和一些逆行者被交警当场进行严厉的教育处罚。
记者跟随交警在海口国兴大道等路段执勤时注意到,主干道上电动自行车逆行的情况并不多见,但在周围的一些小巷、车流量不大的路段就有骑行者逆行。还有极少部分骑行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险象环生。
“我每次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突然迎面来一辆逆行的,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能赶紧刹车避让,太吓人了!”经常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张女士表示,希望交警严厉查处。
教训:
为走捷径逆行,发生事故害人害己
日前,海口一女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孩子,逆向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与白水塘路交汇路口的西往南右转弯处时,与一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该女子死亡、小孩受轻微伤及车辆损坏。
这样的惨痛教训绝非个例。不久前,三亚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妻子在天涯区某路段逆行,与正向骑行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肋骨骨折。
“有时候为了躲闪逆行者,正常行驶的车辆可能猛打方向、急刹或变道,事故往往牵连旁边并排骑行的第三人、后方突然变道的第四人。”海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李紫文称,逆行发生事故容易导致多人受伤,害人害己。
有关数据表明,逆行状态下司机从发现到制动,平均反应时间比正常行驶缩短约0.3秒。逆行时两车迎面而来,速度叠加,留给双方变道或制动的“安全空白”被压缩到不足一米。即便时速只有15公里,相对速度也已达到30公里,撞击能量足以让毫无防护的电动自行车瞬间翻覆。
探因:
个人安全认知不足,部分道路规划不合理
电动自行车逆行为何成为城市交通治理中的顽疾?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瑾代理过多起因为电动自行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的纠纷案件。
“大部分逆行骑行者并非不知道逆行违法,而是心存侥幸,认为不会发生事故。同时,他们只图方便,无视交通规则和他人通行权利,漠视交通规则。”刘瑾表示这些是导致电动自行车逆行的主观原因。除此之外,还有部分骑行者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认知严重不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骑行者会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因此引发交通事故,逆向行驶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还需依法赔偿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从客观层面来讲,部分道路规划不合理加剧逆行违法现象。”刘瑾坦言,电动自行车逆行问题的一部分原因在于道路隔离护栏开口或掉头设置不合理。另外从治理层面分析,电动自行车随意性大,违法成本低、监管有难度等,也是逆行乱象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文明驾“道”提示
海口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民警李紫文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明显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定,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可依法对骑行者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