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4月16日,记者从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口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提出,海口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会展活动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指导,及时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条例》明确,海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简称消博会)城市服务保障机制,高标准服务保障消博会,发挥消博会平台作用,支持国内外企业在海口市开展首发、首秀、首展等活动,打造全球消费精品枢纽平台。
《条例》提出,鼓励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培育和引进会展业市场主体和品牌会展,推动产业创新协同、融合联动,扩大会展业的综合带动效应,增强会展业便利贸易、引领消费、拉动产业、促进投资的功能。
《条例》还提出,海口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展业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支持举办单位、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紧缺会展人才,为符合条件的会展业人才在设立企业、项目申报、落户、居住、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障和停居留、工作许可、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