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张英)为严厉打击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4月15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此次线索征集覆盖养殖屠宰、生产加工、经营餐饮环节及其他相关全链条环节。
养殖屠宰环节重点征集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使用兽药;违规调运畜禽,跨省引入畜禽后未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应当检疫未经检疫,骗取、伪造、变造或转让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行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屠宰加工病死畜禽,使用工业松香拔毛,在动物和动物产品中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产加工环节重点征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肉、羊肉、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等肉源性造假行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工业染料等非食用物质加工肉制品。
经营餐饮环节重点征集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滥用甲醛、硼砂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猪肉等肉制品,销售无合法来源、无检验检疫证明、私自篡改标签的冻肉。
《通告》还征集其他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海南警方公布三种举报渠道:电话可拨打110或0898-68924135;邮箱为316230257@qq.com;信件可寄至海南省公安厅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海口市龙华区金岭路6号,邮编:57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