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李秋瑾)近日,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到文昌市某快递物流企业对两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开展观护帮教回访考察,切实提升罪错未成年人帮教质效。
涉案未成年人陈某、汪某因误认为遭受他人辱骂,一时冲动实施持械追赶他人、毁损他人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经审查,案发后二人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家庭监护条件等因素,文昌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汪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分别设定6个月、7个月考验期,通过“检察主导+社工协同+企业参与+家庭监管”四位一体帮教模式对二人开展观护帮教。
除了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协同开展帮教外,文昌检察院还联合社会资源,安排陈某、汪某进入文昌市一家快递物流企业工作。在劳动过程中,陈某、汪某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根据企业安排在快递物流站认真完成分拣、整理等工作,接受物流站主管的管理及思想教育,并通过集体劳动实践学会责任担当、规则意识与团队协作,逐步改掉自由散漫、冲动任性的习惯,精神面貌发生积极转变。
在回访考察中,文昌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松、检察官陈小姣与陈某、汪某面对面交流谈心,细致了解二人的工作生活状态、思想动态,听取快递物流站主管对二人的评价反馈,并同步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引导二人明辨是非、珍惜机会。
此次引入快递物流企业开展观护帮教,是文昌检察院助推附条件不起诉提质增效的生动实践,也是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做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具体举措。文昌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察+企业+社工+家庭”协同帮教机制,丰富劳动矫治、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内容,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让每一名迷途少年都能重拾信心、重启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