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张英)为维护我省彩票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打击非法彩票违法犯罪活动,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制定并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海南省打击非法彩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办法》实施中的重点问题,4月2日,海南省公安厅就举报要求、奖励标准及安全保障等核心信息给出权威解读。
《办法》明确,非法彩票是指违反《彩票管理条例》之规定以任何方式发行、销售以下形式的彩票:一是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之外的其他彩票;二是在境内擅自发行、销售的境外彩票;三是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发行、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品种和游戏;四是未经委托,擅自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五是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
在怎样才能获得奖励方面,《办法》明确,举报人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方可获得奖励:一是实名举报,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二是有初步证据,需提供文字、图片、视频、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佐证材料;三是线索未被掌握,举报内容为相关部门事先未发现、未掌握的线索。
《办法》实施阶梯式奖励,根据案件性质、举报贡献大小确定奖励额度:一是查实为非法彩票治安案件的,每案奖励200元至2000元;二是查实为非法彩票刑事案件的,每案奖励1万元至10万元;三是协助抓获非法彩票犯罪在逃人员的,每人奖励5000元至3万元;四是有额外奖励情形,协助查获非法印刷“彩经”窝点、摧毁非法彩票赌博网站、破获重大非法彩票案件的,可额外追加奖励,贡献越大,奖励越高。公众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举报非法彩票行为。线上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通过网络通信等方式举报;线下可通过信函(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涯路9号海南省公安厅转主楼B312打击私彩专项办),或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彩票发行主管部门当面举报。
为保障举报人权益,《办法》明确三项措施:一是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二是依法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三是对诬告陷害、编造虚假线索的举报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省公安厅提醒,非法彩票危害家庭幸福、扰乱社会秩序,举报非法彩票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希望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现非法彩票相关线索及时举报,共同守护清朗社会环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