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为了还赌债,三亚一旅租店保洁员徐某竟冒充老板将该旅租店转卖给他人。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徐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
江西女子徐某是三亚市吉阳区荔枝沟路云某旅租店的保洁员,却谎称自己系该旅租店的老板,与李某签订《店铺转让协议》,约定以65万元转让该旅租店。李某陆续向徐某转账61万元,徐某收到钱款后用于偿还赌债。等李某到云某旅租店准备接手该店时,才得知徐某只是该店保洁员,遂报警。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前退还李某2万元。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虚构事实,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李某财产5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依法惩处,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6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徐某退赔被害人李某59万元。
宣判后,徐某不服,提起上诉。三亚中院认为,原判认定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