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3月25日6时8分许,陈某平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定安县海榆东线由北向南行驶至海榆东线88公里280米公安执勤点时,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管制秩序。定安公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对陈某平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警方提示,交通管制是为保障公共安全、道路畅通依法实施的管理措施,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服从交警指挥,不得擅自闯越、强行通行、破坏管制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