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大田镇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前哨”作用,依托“四格”工作法,联合辖区派出所、村“两委”干部等多方力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土地边界不清引发的积年纠纷,有效防止了事态升级,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据了解,符某与符某文系同村邻居,双方曾于2021年因土地边界不清产生纠纷,后在驻村领导、村“两委”干部及老党员的多轮调解下达成和解,并打下石柱为界,纠纷得以平息。然而,2026年3月22日,符某急匆匆来到镇综治中心反映,称符某文单方面撕毁协议,再次越界侵占自家地块。3月23日,大田镇党委组织镇综治中心、网格员及当年参与调解的部分干部赶赴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了解,此次纠纷再起的导火索,是符某认为原有石柱年久老化,便自行安装新石柱。但符某文认为,新安装的石柱已越界,侵占到了自家预留的生产道路,其家人遂将石柱损毁,双方矛盾激化升级。调解现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并有肢体冲突。联合调解组工作人员迅速将双方当事人隔离,分开进行劝导、详细了解情况,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
面对这一紧迫局面,联合调解组当即启动“四格”工作法(即“网格划分、格中定责、格内联动、格外延伸”),迅速联动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置。民警在全面了解纠纷始末及冲突过程后,依法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教育和进一步调解。在派出所,民警与工作人员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与情理疏导。经过耐心劝解,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并就冲突事件达成和解,现场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随后,联合调解组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围绕核心的土地边界问题引导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以双方交界的路段为基准,保持2021年测量定位的石柱位置不变,符某文赔付符某石柱材料款;今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石柱位置或新增石柱,如需变动,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村委会确认通过。
在镇、村两级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和解协议,石柱被精准移至约定位置,赔偿款也当场足额赔付。至此,这起历时数年、几经反复的土地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