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宋飞杰)3月13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因“隔夜酒”被查出酒驾的男子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1800元的处罚,并限制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月13日10时许,白沙交管大队执勤交警在茶城路开展执法工作时,发现一小型汽车驾驶员王某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王某交代,其于前一天20时许饮酒,第二天上午9时许驾车出门。他自认为睡了一觉后开车不会构成酒驾,却忽略了体内可能存在的“隔夜酒”。
民警在核查中发现,王某曾于2022年10月10日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3500元罚款。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车。
最终,白沙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1800元的处罚,并限制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