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男子符某虚构其有能力代订酒店房间和旅游服务,以垫付预订款等名义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78.99万余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符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符某联系被害人沈某,谎称自己有资源可以低价代订酒店房间和旅游服务,从中赚取差价。符某用沈某的身份信息注册网络平台店铺和账号并代为运营,当客户从网络平台上下单后,符某便让沈某支付门票和酒店的预订款,待客户消费后再回款给沈某。之后,符某将收到的预订款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还冒充客户下单以骗取预订款,共诈骗沈某43.25万余元。案发前,符某及其家属退还沈某1.75万元。
2025年4月初,符某联系被害人彭某,谎称自己有内部渠道可以低价代订酒店房间,可让彭某加价转卖赚取差价。符某让彭某到网络平台上架酒店房间,有客户订房时,彭某就要按照内部价先将订房费和20%的佣金支付给符某,客户入住后符某再付款给彭某。
符某以少量回款引诱彭某继续“投资”,并鼓励彭某介绍朋友一起“投资”。彭某陆续介绍田某、徐某加入后,符某开始违反约定,在取得订房款后不仅没有订房,反而将订房款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直到客户入住时才临时通过网络平台高价订房,或者直接违约。同时,为骗取彭某、田某等人垫付房款,符某还伪装客户、捏造订单。通过以上方式,符某诈骗彭某等人共计41.01万余元。之后,符某退还3.52万余元。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为,符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78.9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