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颜振凯)2月2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烟花爆竹零售环节,联合应急、公安、黄流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黄流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采用“四不两直”方式,聚焦黄流镇区主干道、花灯巡游沿线及人员密集区周边的烟花爆竹零售店,逐店过筛、逐项核查,重点查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等资质是否齐全有效,严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储”、超量储存、店外摆放等违规行为,坚决杜绝无证经营、销售“三无”及超标违禁产品,从源头把好安全准入关。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五个严禁、三个务必”的要求,全面核查消防器材配备及其有效性、安全警示标识张贴、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应急通道畅通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