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2月28日,东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该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的车辆及驾驶人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中,交管队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分成两组,有序、详细地对校车的检验有效期、校车许可、校车标识、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应急药箱配置等情况,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及驾驶证状态等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严格防止“带病”车辆及驾驶人从事校车服务。
检查当天共对12家幼儿园、中小学校的19辆校车、19名校车驾驶人进行逐一排查,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责令问题车辆必须整改合格后才能够上路。同时,检查组集中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警示教育,有效提高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东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继续会同辖区教育、运输等部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持续对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人及车辆行驶路线开展交通安全检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的企业或学校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学生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