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林泓汐)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凝聚社会正能量,1月26日,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协会举行表彰会,授予刘小林、王民隆两人“五指山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各奖励1万元。
刘小林曾在火情中挺身而出破窗灭火,王民隆则在通什镇勇救落水女子。两人的英勇行为彰显了见义勇为的精神内核。
表彰会上,五指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钱玉龙、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王传皓向刘小林、王民隆两位同志致以崇高敬意和深切慰问,指出两人的行为不仅拯救了他人生命、化解了危机,更彰显了中华民族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精神内核,要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将其融入城市血脉,为全社会树立可感可学的榜样。
刘小林、王民隆对社会各界的肯定与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将延续传递正能量,为公益事业尽一份绵薄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