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唐俏瑾)近日,屯昌县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一站式”解纷平台效能,启动多元化解联动机制,通过“事实核查+释法明理+共情疏导”,化解一起僵持两年的装修尾款纠纷,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交付。
据了解,1月19日,刘某到屯昌县综治中心反映,其2024年承接屯城镇居民邱某自建房装修工程的瓷砖铺贴施工并完工,但邱某只支付部分款项。
接诉后,屯昌县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联动调解机制,根据纠纷类型,联动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人社局组成调解小组,形成解纷合力。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
经了解,邱某认为刘某未按照要求做防水设施导致三楼阳台完工后渗水、墙面和地板瓷砖部分存在空鼓等质量问题,多次要求刘某整改却被拒,所以拒绝付清尾款。刘某则称施工时邱某并未要求做阳台防水处理,漏水不是他施工质量的问题。
了解情况后,调解小组首先开展事实核查,仔细查阅双方的沟通记录,同时赴现场开展实地勘察,并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争议的质量问题进行专业评估。经核查确认:墙面和地板瓷砖空鼓确实是施工质量不达标所导致;阳台未做防水设施的确是渗水的原因,但先做防水再贴地砖是否属于双方曾经协商一致的情况已无从考证。
明晰事实后,调解小组组织双方采用“释法明理+共情疏导”的方式开展调解,调解员根据民法典向双方释明各自的义务。同时,调解员秉持共情思维,向刘某说明邱某对阳台渗水问题的合理诉求,施工时应与邱某协商沟通并确认清楚,在情理层面应给予体谅;向邱某说明装修工作的艰辛不易,要体谅刘某两年未拿到尾款的焦虑心情,建议双方在保障核心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反复磋商,双方逐渐放下芥蒂并做出合理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邱某当场付清2000元尾款。这场拖延两年的纠纷在一天内得到圆满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