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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白龙街道综治中心成功化解一起铺面租赁纠纷

情理法融合发力促事了人和

  ■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何海东

  1月13日,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专业调解、耐心疏导为抓手,成功化解一起因铺面租赁提前退租引发的矛盾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经营不善欲退租引发纠纷

  2025年11月,阮某与陈某签订铺面租赁合同,约定阮某将位于白龙农贸市场的一间铺面出租给陈某经营早餐店,月租金5200元,租期3年。然而,陈某承租后经营状况未达预期,2个月内日均亏损三四百元,难以维持正常运营,遂向阮某提出提前退租。

  因双方在违约金核算、押金退还及装修补偿等核心事宜上分歧较大,矛盾逐步升级。陈某先后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情况、报警请求协调,均未能达成妥善解决方案。为避免冲突进一步激化,2026年1月13日,白龙街道综治中心主动介入,联合白龙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综治中心调解室开展专场调解。

  调解初期,工作人员先全面细致核查事件全貌,引导双方充分表达诉求。陈某提出,此前曾因经营亏损协商降租未果,现希望阮某适当退还押金,并对其2200元的铺面装修费用给予半数1100元补偿;阮某则同意退还一半押金,但拒绝承担装修补偿,同时要求陈某拆除全部装修、恢复铺面原状。鉴于铺面硬装恢复客观难度较大,双方意见僵持不下,情绪激动间还发生激烈言语争执,调解一度陷入停滞。

  情理法融合巧破僵局促和解

  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调解员当即制止双方争执,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头沟通疏导。与陈某沟通时,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逐条解读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明确指出陈某提前退租已构成违约,阮某有权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责任,甚至可不予退还全部押金。经专业法律解读和耐心情绪疏导,陈某认清自身行为的法律后果,情绪逐渐平复,同意就装修补偿事宜重新协商。

  随后,调解员又与阮某单独沟通,详细说明陈某的经营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待双方情绪均趋于缓和后,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座谈,重点聚焦租赁合同中装修物处理的约定,深入解读“附合”条款的法律内涵——即涉事铺面装修已形成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强行拆除会导致物品损毁或产生巨额损失,且合同明确约定附合装修不得拆除,陈某亦已及时主张装修补偿权利,因此阮某要求拆除装修、恢复原状的诉求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理应给予相应装修补偿。

  清晰的法律依据、充分的情理疏导,彻底化解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二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解读均表示认同。在此基础上,陈某主动提出以拖欠的800元水电费折抵部分装修补偿。阮某当即应允,双方进一步约定,陈某搬离后阮某向其退还2600元,搬离现场由社区网格员拍照作证,确保协议落地执行。

  至此,这起僵持多日的租赁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双方握手言和,并对白龙街道综治中心高效、专业的调解服务表达了衷心感谢。

  白龙街道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彰显了街道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实效。通过“背对背调解”与“情理+法理”融合的调解模式,既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遏制了矛盾纠纷的扩大升级,同时提升了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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