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近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成功调处一起工伤工资争议事项。
据了解,1月5日,刘某某投诉称,2025年11月12日5时10分许,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不慎受伤。该公司未按法定标准足额支付其工资。接到投诉后,该局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执法人员迅速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劳动关系、工伤事实及工资支付等关键信息。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耐心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企业在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内足额支付工资是法定责任,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考虑到双方均有尽快解决纠纷的意愿,执法人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协商调解工作。
经过执法人员的不懈努力,企业最终认识到自身问题,同意支付刘某某工伤期间的工资差额总计约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