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陈雨露)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清晰划定托管行业的消防安全红线。
陈某在乐东经营一家学生托管中心。2023年9月8日,乐东消防救援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托管中心存在11项消防安全隐患,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到位。在2024年1月2日的复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仍有8项隐患未整改,消防安全风险依旧存在。2024年3月14日,乐东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规定,认定该托管中心经责令整改后仍未消除火灾隐患,对其作出罚款117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陈某不服该处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乐东法院审理后认为,乐东消防救援大队认定的11项消防安全隐患,经责令改正后仍有8项未整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最终,法院依法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消防救援机构的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