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崔晓慧)“感谢!如果没有调解中心的耐心调解,这件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近日,海南某公司负责人李某(化名)将一面锦旗送到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人郑水海手中,表达诚挚感谢。
2024年5月,王某(化名)入职海南某公司,成为一线普通员工。一年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后,王某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等诉求。
王某与公司就各项费用的具体核算金额、支付责任划分等核心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双方多次沟通协商,但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2025年12月初,王某与该公司负责人李某共同前往省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正式申请对此次劳动纠纷进行调解。
案件受理后,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派出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郑可为、黄建宁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经沟通,调解员了解到:王某希望尽快拿到一笔合理补偿,了结此事;公司方则希望控制总额、明确责任边界、避免后续纠纷。
“我们今天坐在这里,不是为了争输赢,而是为了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让这件事有个了结,各自开始新的生活和工作。”调解员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规定,围绕“休息日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等争议焦点,对双方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逐项进行法律定性分析,并结合王某诉求和该公司实际履行能力,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劳动争议化解方案。
经调解,双方达成合意,公司在5个工作日之内一次性支付王某工资、加班费、未休假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万余元,王某自愿放弃其他仲裁诉求。
当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的那一刻,压在王某心头半年之久的石头终于落地:“谢谢调解员耐心调解,帮我拿回属于自己的钱,这下心里终于踏实了。”
李某也如释重负:“调解员的专业调解,不仅解决了劳动争议,还让我们学习了公司用工法律知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制度,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一面锦旗,不仅是感谢,更是公司对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肯定。面对一起起劳动纠纷案,调解员始终坚持以情理为桥,以法理为尺,在维护劳动者权益和助力公司发展之间找到了平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