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引发事故的案件。两名男子聚餐饮酒后心存侥幸相继驾车上路,途中发生剐蹭被当场查获,二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立案侦查。
事发当晚,杨某明与好友杨某林相约在洋浦开源大道某餐饮店聚餐并饮用多瓶啤酒。酒后,杨某明提议前往那大镇吃田螺,自认为意识清醒且路程较近,便执意驾车搭载杨某林出发。车辆行驶至万洋高速儋州互通某路段时,杨某明因头晕将车辆停靠在路边,与同样饮酒的杨某林交换座位,由杨某林继续驾驶。车辆仅行驶数百米,便与一辆左转弯的小轿车发生剐蹭。
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杨某明、杨某林身上均散发着浓烈酒气,初步判断二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即对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并依法将涉案人员及车辆一并带回交管支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抽血检测,杨某明血液酒精含量为131.81mg/100ml,杨某林血液酒精含量为158.90mg/100ml,二人均已达到醉驾标准。
目前,杨某明、杨某林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儋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人驾驶证均将被依法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