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何海东)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及离婚纠纷的多项请求执行案件,承办法官主动作为、精准破局,不仅推动判决内容全数落地,更解开了当事人多年心结,生动诠释了“践行为民宗旨,做实定分止争”的司法担当。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汪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有了明确裁判:准许离婚,婚生子由汪某某抚养,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并向汪某某支付离婚损害赔偿2万元、财产差价补偿366万余元;3处房产分属双方,李某某持有的海口某公司部分股权须过户给汪某某,双方名下存款、车辆归各自所有。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汪某某遂向美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内容复杂,不仅包括金钱给付,还涉及异地房产、股权交付过户等行为履行。更为棘手的是,双方当事人因长期诉讼积怨已深,沟通意愿几乎为零,对抗情绪明显。
承办法官收案后,没有急于启动强制程序,而是深入剖析矛盾根源,将“化解情绪对立”作为突破口。针对被执行人,法官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同时,注重以情释法、以理服人,从责任、信用、实际利益等多角度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引导其认识到自动履行的必要性与有利性,消解其抵触情绪。对于申请执行人,法官则客观分析不同执行方式的利弊:“位于外省、市的房产若启动强制拍卖程序,流程长、成本高,还可能因市场因素大幅折损价值;而协商让对方自行出售,既能保证价款合理,又能加快您拿到款项的速度。”通过一系列深入沟通工作,法官逐渐搭建起双方沟通的桥梁,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
为保障和解协议及时、全面履行,美兰区法院迅速出具协助执行裁定书,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汪某某分得的外省房产及海口某公司股权过户。李某某也如约履行承诺:自行出售其分得的外省房产后,将抚养费、损害赔偿、财产差价等款项共计380余万元足额支付给汪某某,主动向汪某某交付了房产、分配股权收益,其分得的外市房产得以保留。申请执行人汪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部实现,双方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