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是经济发展的“血脉”,更是社会治理与民生福祉的“基石”。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向纵深推进、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提速的关键时期,一部契合时代需求、彰显地方特色的电力法规,成为推动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2025年9月30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修订《条例》),并定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11年颁布、2015年修正后,首次进行全面修订,既是对海南电力发展现实痛点的精准回应,又是对未来能源格局的前瞻布局,也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注入了坚实电力动能。
应势而动 为能源转型提供法治支撑
时代发展浪潮中,电力法规的修订始终与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同频共振。原《条例》实施十余年来,为海南电力建设和保护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但随着内外环境深刻变化,其局限性逐步凸显,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从国家层面看,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确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加上“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机制加速落地,传统电力管理模式与法律条款已难以适配改革要求,亟须地方立法主动对接,将国家改革成果转化为地方实践规范。
从海南发展维度看,海南自贸港建设释放强劲动能,数据中心、智能制造、远海养殖、海岛旅游等新业态蓬勃兴起,全社会用电需求持续攀升,对电力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运营、安全保障、服务效率提出更高标准。同时,海南自贸港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而电力建设中存在的“协调弱”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短板,亟待通过立法破解。
极端天气带来的挑战更显迫切。海南作为台风、暴雨高发区域,“摩羯”台风等灾害曾对电力基础设施造成重创,树木倒伏压断电线、地下配电房浸水引发停电,凸显出台风频发对电网造成的危害性,强化设施韧性、完善应急机制成为修订核心诉求。此外,海南清洁能源岛建设的深入推进,使海南面临新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等新课题,亟须通过修订条例为能源转型提供法治支撑。
精准发力 筑牢电力建设与保护“防护网”
本次修订主要围绕电力建设与保护主题,删减上位法重复条款以精简条文,坚持问题导向并结合海南实际,进一步理顺政府工作职责,提高电力建设规划水平,优化电力项目建设审批效能,增强电力设施抗灾防灾能力,规范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全方位筑牢电力建设与保护“防护网”。
在电力设施规划与建设方面,新修订《条例》新增加强电力设施防风防汛能力等内容,重塑规划建设标准。明确电力设施规划布局需符合防风防汛要求,预留用地优先选择地势较高、有利于防强台风和强降雨地段,从源头降低灾害风险;新增配电房“下改上”建设标准,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和医院、机场、数据中心、学校、通信、供水、供气等防汛防涝重要用户配电房应当建于地面一层及以上,预留外部应急电源接口。新建住宅小区地下一层地面标高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因其他客观因素不具备地面设置条件的,配电房可以设置在地下一层,但是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防水排涝设施,降低洪涝风险。同时,新修订《条例》突破用地管理瓶颈,全国首创地方性立法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四不”原则——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和使用性质不变、不实行土地征收、不办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不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占用的土地,对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针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明确架空电力线路涉及的点状杆、塔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尽可能沿田间道路、沟渠、田坎铺设,实现粮食安全与电力建设双赢。审批流程更趋高效,简化电力建设规划审批等程序,明确对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等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新建电力设施项目和既有管线更新、维护工程,可以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
在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层面,新修订《条例》构建“预防-应急-处置”全链条机制。预防阶段,要求园林绿化管理责任人在台风来临前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高秆植物进行加固修剪或砍伐;应急阶段,赋予供电企业紧急清障权,允许其在台风、特大暴雨、地震、泥石流等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高秆植物,先行修剪、扶正、砍伐或者其他必要的安全处理措施,于采取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告知高秆植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自紧急情况或者事故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办手续;保障阶段,建立用电重点保障单位名录,保障机关、医院、学校、通信、应急抢险等单位的电力供应,确保公共服务与民生用电稳定。针对海南海洋大省特性,新修订《条例》延续专章构建海底电缆保护体系,借鉴“陆海统筹”理念,明确海底电缆保护区划定、公告、巡航、责任等全链条管理制度,系统性保障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安全。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方面,新修订《条例》填补地方立法空白。鼓励并有序引导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电力用户参与电力需求响应,鼓励各类投资用户投资储能项目,健全多能源发电协同调度机制,推动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协同发展;同时明确鼓励和支持开展节约用电和保护电能的技术创新,为能源结构转型注入法治动力。
在民生用电保障领域,新修订《条例》打通用电“最后一公里”,要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按标准建设,全省分步骤、分阶段实现“抄表到户”,推动供配电设施管理从“小区自主”转向“专业运维”,鼓励用户供配电设施移交供电企业负责专业运维、管理,解决物业维护滞后等问题;同时优化供电企业公共服务,简化用电接入流程,规范电费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居民用电的获得感。
突破创新 回应海南电力发展现实痛点与未来需求
《条例》的全面修订不仅是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对海南电力发展历程的回应。
其一是抗灾防灾机制的创新,实现从“被动抢险”到“主动防御”的转变。通过规划、维护、应急全流程制度设计,将抗灾理念融入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各环节,大幅提升电网应对极端天气的韧性。
其二是用地审批制度的突破,全国首创地方性立法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和地下电缆通道“四不”原则。这一制度设计在保障土地权利人权益的同时,可以大幅提升电网建设效率,这是对“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也是对“发展为了人民”理念的践行。
其三是从“单向供电”到“双向互动”,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的落地。打破“发电-输电-用电”的单向传统,建立“源网荷储”协同的新型系统,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明确“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的法律地位,鼓励用户参与调峰,为新能源消纳、电网灵活调节提供法治保障,助力海南建设清洁能源岛。
其四是海底电缆保护的系统构建,突破“重陆地轻海洋”的传统思维,将电力设施保护与海洋生态安全、海洋经济发展相结合,形成陆海联动的保护格局。
《条例》的全面修订,既回应了历史遗留问题,又前瞻了未来发展趋势;既强化了政府职责,又明确了企业责任;既保障了系统安全,又提升了用户体验。随着新修订《条例》的深入实施,海南将逐步构建起“法治化、智能化、绿色化、韧性化”的现代电力系统。在法治护航下,海南的电力事业将迎来全新发展阶段,以更稳定、更清洁、更高效的电力供应,照亮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壮阔征程,为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书写崭新篇章。
(亭亭 林娟 丁梦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