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崔晓慧)11月18日,三亚凤凰公证处为专程从俄罗斯而来的拉娜(化名)办结跨境房产继承公证,其丈夫在三亚的房产继承事宜已搁置近10年。
据了解,拉娜丈夫萨沙(化名)于2010年去世,生前在三亚购买一处房产。2015年,拉娜为办理该房产的继承变更登记手续,专程从俄罗斯来到三亚。但因不熟悉中俄两国相关法律、文化,导致有关证明等手续不齐备,拉娜未能顺利办结继承变更事宜,房产继承问题就此长期搁置。
日前,拉娜通过微信联系凤凰公证处涉外公证员宋丽铭,咨询房产继承公证的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宋丽铭核实信息时发现两项复杂情形:一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后于其死亡,构成转继承,需额外核实相关死亡证明、亲属关系等信息,延长材料准备周期;二是继承涉及中俄法律适用差异,且当事人身处俄罗斯,材料需在俄办理并符合中国公证形式要求,依靠快递、邮件传递,沟通与审核成本较高,给跨国办理继承手续带来额外难度。
针对跨国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公证员向拉娜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明确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而婚内财产份额确定需依据俄罗斯民法典。同时,公证员专项说明转继承相关规定:萨沙的父亲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死亡,其未实际取得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承接,需补充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确保继承链条完整。公证员结合案例讲解法律条文,帮拉娜打消了认知顾虑。
考虑到跨国办理的不便,公证员定制《涉外继承材料准备清单》,明确中俄两地所需材料及俄罗斯文件的公证、领事认证流程。材料准备期间,拉娜通过微信、电子邮件提交初稿。公证员逐份审核,及时指正翻译、格式问题,反复核对亲属关系、死亡时间等核心信息,确保材料真实合法,避免当事人反复奔波。
2025年11月初,拉娜完成材料准备与认证并快递提交原件。凤凰公证处公证员收到后,快速审查材料完整性、关联性及认证合规性,线上反复确认遗产与继承人关键信息。近日,拉娜抵达三亚后,公证员现场办结询问笔录签署、原件核对等流程,迅速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助力其顺利完成房产继承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