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近日,东方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了解,2021年年底至2022年3月份期间,被告人符某某为种植槟榔,擅自陆续砍伐毁坏位于江边乡布温村的桉树林。经鉴定,被毁林地块涉及林地总面积为0.2293公顷,林地保护等级为I级,森林类别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0.2176公顷,省级公益林0.0117公顷。被毁林木树种为桉树,总株数为263株,总蓄积量为68.35立方米,总出材量为57.7127立方米。被毁林木认定价格为2.3万余元。
符某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符某某在国家公园一般控制区范围内损毁林木的行为,造成了国家森林资源损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起诉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合议庭在庭审中针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刑事部分和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符某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