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10月28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海口一男子被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020年4月30日,当事人李某文与冯某洪成立海南某冻品有限公司,经营冷冻食品并销售库存冷冻肉制品。其中,当事人李某文担任海南某冻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9月30日,李某文与冯某洪未核对库存冷冻肉制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将库存冻品全部销售。
该行为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文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李某文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