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崔晓慧
“没想到这么复杂的事,您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10月21日,海口市民吴先生(化姓)握着海口市琼州公证处承办公证员陈俊霖的手激动地说。
据悉,吴先生的妻子已离世,近日,他整理夫妻两人共同财产办理房产与存款过户手续时碰壁,原因是吴先生的岳母还健在,系遗产法定继承人,老人曾口头表示放弃继承却无法定效力。海口市琼州公证处帮助办理吴先生岳母放弃遗产继承公证,耐心普法和公证服务化解了吴先生的遗产处置“心结”,守护了这份人间温情。
据吴先生讲述,他与妻子结婚已20余载,其间,夫妻二人共同购置了房产、积累了一些存款等,每一份财产都镌刻着他们夫妻二人相濡以沫的印记。妻子突然离世,不仅让他陷入巨大悲痛,也让原本简单的家庭财产归属变得复杂。
吴先生在办理遗产过户时,相关部门告知他,仅凭结婚证和死亡证明无法处置财产,必须取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
吴先生于是来到海口市琼州公证处咨询并寻求帮助。了解吴先生诉求后,公证员边审查相关证明材料,边向其普及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您妻子的遗产部分,并非由您独自享有,其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同样拥有继承权。只有在其父母明确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您才能完全处置相关财产。”
“我岳母年纪大了,不能来办手续。”吴先生很无奈。
交谈中,公证员了解到,吴先生岳父已过世,岳母符某年纪已高,行动不便,但此前确实在亲属见证下口头表示过放弃继承女儿的遗产。
公证员告诉吴先生:“口头放弃继承在法律上不具有强制效力,必须通过法定的公证程序,由继承人亲自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并进行公证,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针对老人年事高,行动不便的问题,为了帮助吴先生尽快解决难题,公证处立即启动了“上门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当天便协调好上门公证的时间,并安排经验丰富的公证员携带相关设备,前往老人家中办理放弃财产继承公证。在老人家中,公证员在其他亲属见证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方式与老人沟通,反复确认其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愿,确保公证程序的合法性与严谨性。
“我女儿女婿两个人一辈子不容易,那些财产都是他们俩辛苦挣来的,我年纪这么大了,不需要我女儿的这些财产。”老人符某语气温和而坚定地说。
在确认老人的真实意愿后,公证员现场为其办理了放弃财产继承公证手续,详细记录公证过程,拍摄了相关影像资料,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看着公证员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听着老人发自内心的嘱托,吴先生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眼眶不禁湿润。
最终,这场遗产纠葛,以老人的慈心退让与公证员的专业服务画上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