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东方市人民法院近日联动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涉金融、民生重点领域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效震慑恶意逃避执行行为。
据介绍,符某某等11人与海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法院判决汽车服务公司向符某某等11人支付工资及赔偿金79万余元,因汽车服务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符某某等11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汽车服务公司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在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时,其总以“无财产”为由搪塞执行。执行法官反复梳理案件情况,发现了一条汽车服务公司恶意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核实,东方市教育局与汽车服务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24年5月签订的两份《某学校校车运行合同》约定服务费,经东方市教育局代该公司支付工资52万余元后,剩余款项90万元直接打入了汽车服务公司账户,但该公司却将其中72万元转至3名案外人账户,并未将款项用于支付拖欠申请执行人的劳动报酬。东方法院依法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东方市公安局。该案立案侦查后,面临刑责压力,汽车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动与11名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与赔偿金,案件最终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