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情绪失控之下,采取摔手机等激烈行为来宣泄情绪,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更可能触犯法律。乐东黎族自治县男子高某因一时冲动砸毁了前女友的手机,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2024年8月5日凌晨2时许,高某在乐东黄流镇一商城门口处,因与其有过男女关系的被害人符某拒绝其拉手而不满,遂从旁边的符某女儿手中抢过2部手机扔掉致毁坏。经评估,被毁坏的两部手机共价值6834元。案发后,高某于2024年8月6日赔偿被害人1.5万元,并取得谅解。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高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