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敏
“参加抖音短视频运营培训后,公司‘手把手’传授开‘抖店’上架爆款产品,学员只需跟随操作即可就能达到预估收益……”因听信服务承诺,陕西的任女士与海南华某公司通过网络签署服务协议,先后交了7568元,结果抖音网店运营没盈利,索要退款也遇上麻烦。钱没少花,预期目的却未达到,任女士的钱能否要回?
案情经过:服务未兑现,女子索要退款被拒
任女士怀揣开网店创业梦想,日常喜欢在短视频平台浏览各类信息。一次刷视频时,被华某公司网店主播激情澎湃的宣传吸引。
出于好奇,任女士以39.9元的价格拍下直播间的一个链接。之后,华某公司工作人员添加任女士微信,并发送一链接,链接内容为以学员案例介绍推销培训,暗示只要跟着学,开网店就能轻松达到预估收益。
据悉,华某公司是从事互联网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等业务的公司。
任女士心动不已,先是支付1688元与该公司签订购买了90天的抖音店铺运营课程,通过在线教学的授课方式进行教学服务。后来,得知该公司还提供一对一技术指导服务,能进一步助力学员快速成功,任女士又掏出5880元买下了创业孵化服务课程。
但交完钱后,任女士发现公司所谓的教学内容,只是通过发送图文、视频指导及对应的软件链接等。学完整套课程,任女士开设的抖音网店依旧没有接过订单。任女士认为自己被骗了,要求公司退款,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她将该公司告到法院。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50%服务费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详细审查了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任女士向华某公司支付了服务费7568元,而该公司仅向任女士提供了服务协议约定的抖音店铺开设以及合同附件一约定的部分服务内容。华某公司已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与合同约定、任女士所支付的费用并不对等,任女士开设店铺后的经营效果与华某公司的前期宣传亦相差较远。法院认为,华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仅向任女士提供了部分服务,且服务内容并未完全符合约定及双方预期,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虑到华某公司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和成本。同时任女士作为网店运营初学者,理应对网店运营的经营情况、风险等有一定认知和预知,其将网店经营效果不佳的原因全部归咎于华某公司明显不当。
最终,法院判决,综合考虑华某公司实际提供的服务情况、交费金额、退款原因及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华某公司向任女士退还50%的服务费,即3784元。
律师说法: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
自媒体时代,直播带货如火如荼,很多人都想在直播带货领域开辟一方新天地。但直播平台运营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从而衍生出一些服务公司,提供直播带货培训和直播平台运营。在接受培训和运营服务后,营收水平无法达到预期,当事人是否有权解约退款?
海南终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巧介绍,教育培训或运营服务合同并非“投资保证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服务提供方应当按照约定内容提供真实、完整、专业的教学与指导服务;而学员支付费用后,有权获得与其所付对价相匹配的服务质量。
陈巧说,但在实践中,部分机构通过直播间、短视频等方式进行夸大宣传,如使用“轻松上手”“月入过万不是梦”等话术,虽未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但足以使普通消费者产生不切实际的心理预期。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从法律角度分析,若培训机构仅提供标准化视频课程、简单图文指导或通用软件工具,却收取数千甚至上万元费用,且未兑现“一对一辅导”“爆款选品支持”“流量扶持”等核心服务承诺,则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构成违约。消费者据此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部分费用,于法有据。
同时,陈巧提醒消费者:网店经营属于市场行为,成败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个人投入时间、选品能力、资金周转、平台规则变化等,并非单纯依赖培训即可成功。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综合考量服务机构是否已提供基础服务、学员自身参与程度及主观预期合理性等因素,不会简单以“没赚钱”为由支持全额退款。
陈巧建议,如要参加培训,应审慎选择培训机构,核实资质、查看合同条款,警惕“速成”“躺赚”类宣传;应保留全过程证据,包括宣传页面、销售人员承诺、付款记录、课程内容等;应理性评估风险,电商运营具有专业性和不确定性,学习只是起点,实操与坚持同样重要;应依法理性维权,若确因服务严重缩水造成损失,可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途径主张权利,但诉求应合法合理。法律保护的是合法权益,而非“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