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 陈敏
2023年11月,三亚苏大爷在某敬老院内洗澡时不慎摔倒并出现昏迷。苏大爷住院治疗后,家属要求敬老院管理机构赔偿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160多万元。管理机构辩称“护理中不包含协助洗澡服务”,拒绝赔偿。家属遂将管理机构起诉至法院。
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敬老院管理机构承担50%责任,苏大爷自行承担事故50%责任。
案情经过:老人在养老院摔倒,家属起诉索赔
今年70岁的苏大爷于2023年9月26日申请入住三亚某敬老院。2023年10月2日,苏大爷的女儿苏女士与敬老院的管理机构三亚某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双方约定,苏大爷入院共3个月,养老服务费为每月3500元,该费用包括房间费1300元、护理费1000元及伙食费1200元。费用打九折,按照3150元/月收取苏大爷养老服务费,养老院为苏大爷提供日常生活的基本护理。
在签订合同之时,该服务中心对苏大爷进行了护理等级的评估,评估结论是活动能力需要协助,移动能力很大限制,语速迟缓,音量柔弱,有跌倒史。
该敬老院收费标准显示,1000元的护理费对应的护理级别是三级护理,针对半失能和全失能老年人。三级护理的服务内容包含:每天打扫卫生、倾倒垃圾、清洗衣物,24小时有护理人员值班,每2小时查一次房等,但未包括协助洗澡。
2023年11月18日,苏大爷晚餐后,在洗澡过程中摔倒,出现昏迷,后被送至医院急诊,诊断为出血性中风,在医院住了13天。苏大爷家属带他先后到3家医院住院治疗。其间,第二次住院时,苏大爷家属与三亚某服务中心达成调解,由该服务中心垫付苏大爷在三亚治疗的医疗费2.88万元及5万元的转院救护车使用费、医护人员服务费,并退还苏大爷剩余养老服务费用8990元。
苏女士认为,该敬老院在提供养老服务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苏大爷洗澡时摔伤住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要求三亚某服务中心予以赔偿。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此后,苏女士将三亚某服务中心起诉至法院,索赔伤残赔偿金44.12万余元、护理费100万余元等共计160多万元。
三亚某服务中心则认为,护理服务中不包含洗澡服务,服务中心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敬老院以及老人各担责50%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案中,三亚某敬老院作为专业养老机构,对于入住的老人具有安全保护义务。在苏大爷入住时,三亚某服务中心未全面评估苏大爷的身体状况。苏大爷作为成年人,洗澡时应谨慎小心。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认定三亚某服务中心承担事故50%责任,苏大爷自行承担事故50%责任。
法院认为,赔偿项目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外,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合计51.69万余元。根据划分的责任比例,三亚某服务中心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25.84万余元。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及鉴定费,三亚某服务中心共计需向苏大爷赔偿29.25万余元。三亚某服务中心提出已垫付的7.88万余元应当扣减,该款项系双方针对在苏大爷三亚治疗的各项费用达成调解,且该案中未主张苏大爷在三亚治疗的费用,故不予扣减。因此,对于苏大爷主张的各项费用未超过29.25万余元的部分,予以支持。
三亚城郊法院判决,三亚某服务中心向苏大爷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29.25万余元,驳回苏大爷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苏大爷家属不服,提起上诉,称原审判决各担50%责任对苏大爷有失公允,三亚某服务中心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应该再赔93.08万余元。
三亚某服务中心则辩称,合同约定服务中心依约按照“全自理老人”标准收取苏大爷养老服务费,对应的是三级护理服务,不涵盖协助洗澡服务内容。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敬老院是提供养老服务的经营场所,三亚某服务中心作为其管理机构,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然而,苏大爷入住期间在洗澡过程中摔倒后出现昏迷,三亚某服务中心并未举证其在事发当日苏大爷极有可能发生危险的自行洗澡事项上已经采取合理规划、安排、引导、预防、劝阻、协助等行为。苏大爷主张三亚某服务中心怠于履行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苏大爷与三亚某服务中心对案涉人身损害之发生均具有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共同致害原因,二者责任大小相当。原审判决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按照各自50%的比例承担责任,并无不当。
最终,三亚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敬老院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海南终确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娇萍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敬老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经营场所,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李娇萍说,法院认定,敬老院对苏大爷具有安全保护义务,在其入住时未全面评估身体状况,导致苏大爷在洗澡过程中摔倒受伤。养老院作为专门服务老年人的机构,需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特点进行适老化改造和管理。如该案中的三级护理标准虽未包括协助洗澡,但敬老院仍应对高风险行为采取合理措施。同时,尽管老年人行动能力较弱,但仍需对其自身安全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例如,苏大爷在洗澡时应谨慎小心,避免意外发生。该案中,苏大爷作为成年人,在洗澡时应尽到合理的自我保护责任,因此承担50%的责任。
李娇萍提醒,无论是养老服务机构还是老年人及其家属,都应高度重视安全保障问题。敬老院不仅要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还需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而家属则要积极参与老人的健康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养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