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8月5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一起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东方公安交警开展高速公路巡逻工作时,在G98海南环岛高速公路388公里加100米处,发现一辆因故障停放在应急车道的小型普通客车。该车后方未放置三脚架等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东方公安交警及时处置,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并依法对驾驶人苏某精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处罚。
交警提醒,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发生事故或故障时,一定要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如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极易引发“二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