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8月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七批12起典型案例。
2025年1月,澄迈县市场监管局在白莲镇文兴电动车店查处26辆改装中电动自行车及26箱改装配件,当事人因违反《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罚款2.8万元。陵水三才镇娇丹电动车行因销售加装加长鞍座的电动自行车,违反相关条例,于2025年6月被罚款7000元。万宁市长丰镇萱昕电动摩托车行所售头盔护目镜透光率不达标,于2025年3月被罚505.44元;和乐镇爱珠摩托车商行的电动自行车标识等项目不合格,于2025年4月被罚4860元。海口市琼山区阿阳诚品销售中心销售含非法改装的二手电动自行车,于2025年3月被罚款5000元。临高县东英镇亚部综合店、屯昌县屯城镇程锦电动车行均因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分别于2025年6月被罚款5000元。琼海市塔洋镇商滚双电动车行在售电动自行车鞍座长达60厘米,不符合标准,于2025年6月被罚7300元。昌江两家车行销售鞍座超长的电动自行车,石碌镇奥冠机电销售店于2025年1月被罚1万元,七叉镇盛汇车行于2025年6月被罚5000元。儋州市那大镇六联兴电动车行改装电动自行车坐垫并加装电池,于2025年1月被罚6000元。文昌市文城镇芝樾电动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存在加长座椅等改装行为,于2025年1月被罚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