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蒙职宇 通讯员李奇鸿)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会商机制优势,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据了解,孙某为便于生产经营,在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情形下建设房屋,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遂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及罚款的处罚决定。2024年2月,孙某向屯昌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
案件受理后,屯昌法院经调查了解原告在该案中虽然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案涉土地亦存在涉及历史遗留问题,以及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有所不当问题。
屯昌法院秉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理念,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共同查看现场,多次开展案件研讨会商会议,征询多部门对该案处理意见,并在法律框架内提出化解建议。
最终,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撤销其作出的处罚决定。孙某对屯昌法院积极化解该案行政争议表示感谢,并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屯昌法院也裁定准许其撤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