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男子廖某在无资质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是律师,以办理案件需要钱为由,诈骗1万余元。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22年5月27日,被害人罗某的弟弟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罗某经卢某萍介绍认识廖某。廖某谎称自己是律师,能帮忙办理该案,罗某信以为真。罗某给了卢某萍1万元让其转交廖某,之后卢某萍通过现金和微信转账支付9000元给廖某。不久后,廖某以继续办理该案需要钱为由,向罗某索要钱款,罗某再次支付5700元给廖某。此后罗某发觉被骗,遂向廖某追回钱款,廖某退还4000元给罗某。罗某继续追款,但廖某以各种理由敷衍、推脱。罗某报案后,廖某退还了1.23万元,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乐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廖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有悔罪表现,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并可适用缓刑,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