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春梅 通讯员王烁)7月24日上午,五指山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五指山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到庭旁听,以小案件阐释守约诚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示范。
该案原告系五指山本地个体工商户某轮胎店。原告诉称,2020年按被告王某要求供货,履行了供货义务,但被告并未及时支付全部货款。2020年9月16日,被告出具《欠据》,承认欠货款26920元并约定了还款违约金。但时至今日,原告仍未收到26920元货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五指山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
庭审中,审判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进庭审。整个庭审流程条理清晰、井然有序。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向旁听人员开展以案释法,从加强买卖合同案件的专业化审判角度、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明理,使旁听人员接受了一次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