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之所望,检察之所向。
民事检察作为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之一,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以扎实的支持起诉工作,书写着检护民生的生动篇章,用检察的力量传递着法治的温情,呵护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22年以来,澄迈县检察院依托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积极助力“根治欠薪”,共办理农民工讨薪领域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35件,在检察环节引导和解45件,涉案金额达220万余元。
明确“支持”重点 多元化解纠纷
“支持起诉原则”作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与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关系密切。澄迈县检察院将帮助农民工讨薪、追索抚养费和赡养费等重点领域作为办案突破口,依法能动履职,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4年10月,因海南某娱乐有限公司拖欠黄某敬等35人劳动报酬一事,部分当事人情绪激动并聚集到该公司的酒吧门口维权讨薪。澄迈县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劝解,但未能解决。经询问当事人意愿,澄迈县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将该线索移送澄迈县检察院。
澄迈县检察院经审查后予以受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并与申请人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积极与澄迈县法院沟通,为这一批讨薪工人开辟“绿色通道”。2024年11月2日,澄迈县检察院向澄迈县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2024年11月28日,澄迈县法院以诉中调解的方式,对澄迈县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予以采纳,作出调解书。
该案中,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支持起诉+”办案模式,畅通救济路径,加强释法说理,与其他行政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破解弱势群体维权难题,以“如我在诉”助力解决其实际困难,为民生民利保驾护航。
澄迈县检察院侧重在检察环节促成当事人和解,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工作贯穿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始终。
如符某某与海口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劳资纠纷案,符某某在该公司承包的项目中从事木工杂活,债权债务关系清楚,但该公司一直未结算符某某的劳务报酬,符某某多次给该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某打电话、发微信,对方均不予理睬。
经审查,澄迈县检察院可以依法支持符某某提起民事诉讼,但是这样做将激化双方的矛盾,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为最大程度化解纠纷,该院派员往返于海口、东方、儋州等地找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该公司全额支付了拖欠符某某一年之久的报酬,使该案在检察环节顺利和解结案。
近年来,澄迈县检察院建立农民工欠薪领域的大数据模型,筛选有价值线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一批高质量民事支持起诉案件。
与此同时,澄迈县检察院对辖区易发多发问题“对症下药”。以支持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诉求为重点,下大力气办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支持起诉案件。通过提供民事法律咨询、协助调查核实、组织当事人双方协商等多项措施帮助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在辖区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并到辖区派出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减少当事人的顾虑。
创新“支持”机制
民刑联动提升办案质效
为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澄迈县检察院通过建章立制,为特殊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便利,推动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协同办案、线索共享,助力办案质效提升。
李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行人陆某某发生接触碰撞,造成陆某某受重伤二级。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某负全部责任,陆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陆某某家属与李某某家属针对陆某某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且经交警部门办案人员多次协调仍未果。陆某某向澄迈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澄迈县检察院审查后予以受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员得知当事人有和解意愿后,积极在检察环节促成当事双方和解,双方就李某某应赔偿的各项赔偿款数额及履行期限、方式达成调解协议。2022年4月28日,李某某向陆某某支付调解协议第一项人身损害赔偿款35万元。
与刑事检察部门协同发力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民事检察条线干警不定期与刑事检察部门内勤对接,注意从刑事检察案件中发现虚假诉讼、支持起诉等案件线索,尤其关注故意伤害、强奸、交通肇事、恶意欠薪等犯罪的被害人;主动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沟通联系,每季度接收一次涉及未成年人是被害人的刑事案件线索,从中筛选有价值的支持起诉案件线索。
澄迈县检察院坚持全院“一盘棋”,整合办案资源,一体化履职。在刑事案件中一旦发现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民事检察条线检察干警即与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临时组成办案小组,从线索研判、案件汇报、办案进程、办案节奏等方面由分管领导统一把控,人员统一调配,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在检察环节促成当事人和解赢得宝贵时间。
强化“支持”联动
形成保护合力
澄迈县检察院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努力构建内外联动、多部门合力的工作模式,全方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022年2月至3月期间,某劳务服务公司招聘大量农民工从事木工杂工活动,但是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因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导致多名农民工工资仍未结清。此后,农民工多次前往老城镇劳动监察大队、老城司法所等部门反映情况,追索劳动报酬,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得到有效处理。截至2022年5月,某劳务服务公司尚拖欠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8344元。
澄迈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本案线索并受理。走访中,检察干警了解到农民工涉案金额小,且有和解意愿,经释法说理,某服务公司与5名农民工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当场支付每名农民工工资200元,并承诺支付剩余的农民工工资17344元。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干警持续跟踪了解案情,多次同某服务公司和农民工进行沟通,在检察环节引导和解,某劳务服务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已全部支付剩余的17344元农民工工资。
近年来,澄迈县检察院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根治欠薪调度会等协调处置机制,如对展创壹号项目欠薪案件共拖欠74人178万元工资一案,积极协助澄迈县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在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期间,澄迈县检察院联合海口军检在澄迈老城某基地开展了“民法典进军营”宣讲活动。活动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检察民事支持起诉职能等与军人军属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维护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属权益的相关案例,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剖析,为官兵们送上了一场生动、务实、精彩的专题法律讲座。
澄迈县检察院将持续强化为民理念,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民事支持起诉信息资源共享,通过制定《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试行)》,主动加强与法院、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局、人民调解组织等的沟通和联系,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模式,融合检察力量与外部资源,共同搭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通道,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周丽丽 付海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