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近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销售假药,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被罚1万元。
据了解,2024年11月22日,该局收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线索,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经营的药品“四味脾胃舒颗粒”,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
据悉,2023年12月26日,当事人从辽宁中联医疗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药品4盒,价格为46元每盒,购进金额共计184元。当事人购进上述药品索要了随货同行单、发票、上级供应商资质和产品资质并进行了审核,但未索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许可证,未做好购进验收记录。目前,上述药品均已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共计232元。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2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