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陈敏 通讯员梁琼 韩宇君)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在海口国家高新区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涉药品技术转让合同纠纷。
上诉人海南某药业公司是一家注册在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的企业,其与被上诉人上海某药业公司因履行双方签订的《药品技术转让合同书》发生纠纷。海南某药业公司诉至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赔偿已支付的药品技术转让费40万元、违约金75万元及损失100万元。琼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海南某药业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审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来往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上海某药业公司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向其进行释明。上海某药业公司表示已向海南某药业公司返还药品技术转让费40万元,希望海南某药业公司在违约金金额上适当做些让步,双方可就该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承办法官在掌握被上诉人的调解意愿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磋商沟通,寻求最优化解方案。同时通过相关判例让双方当事人对可能形成的判决结果有更合理的预期,审慎评估诉讼与执行的效率及风险。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违约金支付金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上海某药业公司主动向海南某药业公司支付10万元违约金,该起案件案结事了。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是海口国家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之一,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以高新区审判庭巡回审判+调解模式,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机制优势,快审快结涉园区药企案件,让企业充分享受司法便利。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当事人定分止争、减少诉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