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杨晓晖)6月30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5年第五批涉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案件处理情况,3名涉案个人分别拟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彰显了监管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其中,陵水黎族自治县的陈某某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收取1349元,同时存在无营业执照经营违法所得2087元,被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436元、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三亚市的郑某某收取文身服务费430元,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拟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30元及罚款11000元的行政处罚;东方市的文某某(未成年人)在未核实服务对象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收取200元服务费,被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排查和查处力度,及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广泛征集违法线索。社会各界可通过12315举报热线举报相关违法行为,共同形成监督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