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晓晖 舒耀剑
6月25日,定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某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当天,该院庭后联合定安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县司法局组织开展禁毒宣讲活动,邀请30余名学生、2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等旁听庭审并参加禁毒宣讲活动。
庭审现场
周某某以贩养吸获刑2年
当天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周某某以贩养吸毒品案件开庭审理。
据悉,今年4月26日中午,吸毒人员陈某等3人合资1000元转给陈某某,后由陈某电话联系被告人周某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双方约定好交易价格、数量及地点。之后,陈某某3人驾车来到约定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某田野处进行交易,陈某当面微信转账给周某某1000元,周某某拿出2包甲基苯丙胺以及吸食毒品的冰壶给陈某某,后4人在路边轮流吸食。
4月28日晚,吸毒人员谢某某电话联系被告人周某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双方约定好交易数量、价格、地点后,谢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给周某某1000元用于购买毒品冰毒。之后,谢某某来到约定交易地点定安县定城镇某蔬菜临时批发点门前,周某某在其车上交给谢某某1包毒品甲基苯丙胺。4月29日凌晨,民警查获谢某某并从谢某某处查获毒品1包,经称重,净重0.09克。经鉴定,扣押的1包毒品检出含甲基苯丙胺成分。5月1日,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
庭审现场,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展开充分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案件事实逐步清晰。
最终,法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判决周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庭后宣讲
剖析毒品犯罪危害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禁毒宣讲。法官结合刚刚审理的案件,剖析毒品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危害。同时,还通过列举大量真实案例,详细讲解常见毒品的种类、特征,以及毒品对个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巨大破坏,告诫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毒品诱惑。
“没想到吸毒、贩毒带来的后果这么严重,回家后,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分享给身边人。”定安县仙沟思源实验学校八年级学生小黄观摩庭审后感慨道。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还向旁听群众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彩页等资料,内容涵盖禁毒法律法规、毒品预防知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途径和奖励政策等,方便群众随时查阅学习。
此外,干警还与群众互动交流,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引导群众树立“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的理念,并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禁毒斗争中来,发现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我们此次庭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禁毒意识和法治观念。”定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黄蕴蕊表示,定安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同时持续创新禁毒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