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一男子醉酒驾驶小轿车撞倒一辆电动车,造成一人受伤。目前,该男子被定安县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据了解,2024年8月26日0时8分许,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室接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的指令,在定安县岭口镇岭腰往翰林方向,有一辆小轿车撞倒一辆电动车,有一人受伤。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民警现场勘查完毕后,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小轿车驾驶人周某胜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将周某胜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鉴定,周某胜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8.0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周某胜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日前被定安县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目前由定安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