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耀剑 通讯员苏泽敏)近日,定安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符某与被执行人周某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经定安法院依法判决后,周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深入了解后发现,周某因涉及多起债务纠纷,存在较强抵触情绪,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为推动案件尽快落地,承办法官持续加大查控力度。近日,得知周某在某酒店活动的线索后,承办法官迅速出击,在现场敦促其履行义务未果后,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采取拘留措施过程中,承办法官坚持“惩戒与教育结合”原则,耐心向周某释明法律后果,包括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等强制手段的具体影响。面对法院的执行压力,周某最终认识到错误,当场表示愿意配合履行,并提出分期还款方案,且当场支付首期执行款1.7万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