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冯品婷)近日,儋州一男子因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执法工作中发现,一辆号牌为琼01323xx的拖拉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停靠路边并准备掉头驶离。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
“我没有驾驶证。”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的回答令人意外。民警从该驾驶人身上闻到浓烈酒味,随即对他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已涉嫌醉酒驾驶。经抽血检验,驾驶人朱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14.67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然而,朱某某的违法行为还不止于此。在人员身份信息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朱某某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目前处于无证驾驶状态;事发时其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明知自己无证的情况下仍醉酒驾驶,这种行为危害性极大,已涉嫌违法。”办案民警表示。
儋州公安交警依法对朱某某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其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朱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载100%以上、驾驶货车载货超高等4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5600元的处罚。目前,驾驶人朱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