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光伟 马宏新 通讯员颜汉)近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茶叶产品质量安全“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整治茶叶行业违规经营问题。
今年4月,儋州检察院通过随机暗访调查发现,部分茶叶店从茶叶生产厂家或茶农处收购散装茶叶后便直接对外批发销售,没有在茶叶的外包装上标明茶叶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等信息标识。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出现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过期变质等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难以追根溯源,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此外,该院还发现部分从事茶叶生产的企业仍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个别企业没有对职工进行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没有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无产品检测报告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儋州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对全市茶叶生产和经营企业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全市茶叶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组织开展规范茶叶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市里茶叶生产企业4家、茶叶经营企业156家,发现问题企业31家、责令整改31家,切实守护消费者的“杯中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