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5年06月09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上销售侵权荔枝苗木被诉

电商侵权人被判赔33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陈敏 通讯员罗静怡 吴俊宗)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宗有关电商销售荔枝苗木的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据了解,某农业大学系“早巨荔1号”荔枝植物新品种的品种权人,其授权广东某种业科技公司对侵害品种权的行为提起诉讼。广东某种业科技公司于2024年4月发现武汉某种业公司、海口某果苗电子商务中心在网上销售名为“仙桃荔”的荔枝苗木,遂委托鉴定机构对该苗木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仙桃荔”和“早巨荔1号”系相同品种。经进一步取证,武汉某种业公司、海口某果苗电子商务中心的微信店铺客服互通,且明知“早巨荔1号”系他人授权品种,还宣称2023年嫁接果苗超过2000株。海口某果苗电子商务中心从事荔枝苗木繁殖材料的生产经营行为,未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广东某种业科技公司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武汉某种业公司、海口某果苗电子商务中心的经营者黄某(黄某在签收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后注销该电子商务中心)停止侵权,连带承担3倍惩罚性赔偿责任共计92万元及支付维权合理开支8万元。诉讼中,武汉某种业公司仍以变更微信店铺名称的方式持续实施被诉侵权行为。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汉某种业公司、海口某果苗电子商务中心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繁殖、许诺销售、销售被诉侵权苗木繁殖材料的行为,侵害了权利人享有的“早巨荔1号”植物新品种权。武汉某种业公司、黄某明知其行为已被权利人起诉,变更网店名称、注销经营主体,继续实施侵权行为,侵权故意明显,侵权情节恶劣,且海口某果苗电子商务中心存在无证经营情形,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两侵权人对外宣称2023年嫁接果苗超过2000株,两微信店铺记载销量合计43株,与取证人员达成销售被诉侵权苗木1230株的销售合意。按照上述销售总量3273株,参照某农业大学每株果苗权利许可使用费的一倍计算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并支持广东某种业科技公司3倍惩罚性赔偿倍数的请求,该法院判决武汉某种业公司、黄某立即停止生产、繁殖、许诺销售、销售侵害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3.45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据法官介绍,该案将“电商隐蔽侵权”纳入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实现从传统田间生产繁殖环节扩展至网络销售终端的全流程打击,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了“源头治理+终端阻断”的双重防线。该案采用“单株许可使用费×侵权规模×惩罚倍数”的精细化裁量方式计算惩罚性赔偿数额,彰显了人民法院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坚定决心。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三亚天涯法援中心帮农民工终结工伤维权“拉锯战”
省检一分院联合保亭检察院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三亚中院裁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
海口海事法院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
~~~
~~~
~~~定安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乐东一男子毁橡胶种槟榔犯滥伐林木罪获刑~~~
海南师范大学获批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所~~~
乐东交警进客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
网上销售侵权荔枝苗木被诉~~~
屯昌交警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政能量
   第003版:近距离
   第004版:护苗周刊
从“零书面证据”到终审胜诉
以案释法提升群众认知
将“软约束”转化为“硬保障”
结合案例向居民讲解
海口公开征集“运霸”问题线索
受伤海豚搁浅 多部门紧急救助
无证驾驶 伪造驾驶证
认购50吨碳汇修复受损生态
系我省首个国家级传习所
讲解法规 分析案例
电商侵权人被判赔33万余元
创造优质交通环境